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挨“黑摩的”撞“私了”赔了

2000-10-17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我有话说

有一位出租车司机日前向记者反映,他最近在朝阳区十里堡附近被一“黑摩的”撞坏了后车灯,双方“私了”,该司机获赔400元。由于他事先并不太了解被撞坏部件的维修价格,所以自己不但耽误了一天收入,还赔进近百元修车费。

记者就此走访了朝阳交通支队,据交警张荣欣介绍,挨“黑摩的”撞了以后,应立即拨打“122”报警,请交警出面处理。

“黑摩的”上街拉客属违法行为。肇事人即便把“摩的”赔出来,被撞车的司机也得不偿失。因为,售价几千元的“摩的”折旧以后顶多价值五六百元,有的还不值修车费;即便司机当场记下“摩的”司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号码,自己也无权去公安部门查询,更谈不上找到人再去解决问题,最后只得不了了之。而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,有权让肇事人出具身份证或暂住证,并依法将事故责任追究到底。在公安部门处理时,肇事人不仅要赔偿被撞车辆的维修费用,还要赔偿司机的误工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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